杰伊亚尔名古屋高岛雅活动预约服务使用规约

第1条〈目的〉

杰伊亚尔名古屋高岛亚活动预约服务使用规约(以下称为“本规约”。)株式会社JR东海高岛屋(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网络提供的活动预约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在第3条中定义的利用者(以下称为“利用者”。)规定了使用的条件。

第2条〈本规约的范围及变更〉

  1. 本规约适用于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本公司与使用者之间的所有事项。
  2. 除本规约的各项规定外,还包括本公司与本服务相关的随时个别提示的规定(包括“使用时的注意事项”等。以下称为“个别规定”。)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另外,个别规定的内容与本规约的内容不同时,各个别规定的规定优先。
  3. 本公司在本规约的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时,或不违反签订合同的目的,且根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相当性及其内容及其他变更相关情况合理时,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本规约及个别规定。变更后的本规约及个别规定,除本公司另行规定外,自本公司网站等公布之日起生效,本规约及个别规定在本公告后,如果用户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同意修改本规约及个别规定。

第3条〈使用者〉

  1. 用户是指在承诺了本规约后,注册本服务的人。
  2. 利用者是从利用者现在不再是暴力团、暴力团伙成员、暴力团伙成员开始不到5年的人、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相关企业、总会屋等、社会运动等标志性地滚球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其他类似者(以下统称为“反社会势力”)保证不会做出相应的行为。
  3. 使用者保证不要自己或利用第三方进行符合以下任一号的行为。
    1. 暴力要求行为
    2. 超过法律责任的不正当要求行为
    3. 关于本服务,采取威胁性言行或使用暴力的行为
    4. 流传风说,使用假计或使用威力损害本公司的信用,或妨碍本公司业务的行为
    5. 其他以前各号为准的行为
  4. 本公司在发现使用者有符合反社会势力或前一期各号中任意一项的行为,或根据第1项的规定对表明、确认进行虚假申报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有应归咎于自身责任的事由,都可以向应征者发出任何催告的情况下,从本服务中将该使用者排除在对象之外。
  5. 用户根据前款确认,如果本公司从本服务中排除该使用者为对象,即使使用者受到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赔偿的责任,并予以谅解。

第4条<使用者的禁止事项>

  1. 用户包括本公司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店铺的信息和商品(包括服务。以下相同。)以及其他通过本服务得知的一切信息,不得超过使用者个人的私人使用范围。
  2. 本公司在用户使用本服务时,禁止用户以下行为。
    1. 输入虚假登记信息的行为。
    2. 通过其他利用者的利用者信息的使用及其他方法,伪装成第三方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3. 提供违反事实的信息或有可能违反事实的信息的行为。
    4. 侵害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公司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或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有可能侵害的行为。
    5. 除上期外,对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不利或损害的行为,或有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6. 向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公司提供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有可能发生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的行为。
    7. 以营利、转卖为目的购买商品等的行为。
    8. 妨碍本服务的运营,有可能妨碍本服务的行为。
    9. 同一个人创建多个账号并利用本服务的行为。
    10. 通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联,使用或提供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或文件等的行为。
    11. 违反法令或有可能违反法令的行为。
    12. 违反本规约或违反本公司与本服务相关的规定等的行为。
    13. 此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的行为。

第5条〈停止使用本服务〉

  1. 本公司在用户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不事先通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 发现有虚假申请的情况。
    2. 发现第三方非法使用本服务或有可能使用本服务时。
    3. 违反本条款的情况。
    4. 另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合使用者的情况。
  2. 对于因使用前款所规定的本服务而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6条〈设备等〉

  1. 使用者应承担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设备、软件及其他附带所需的所有设备的准备及线路使用合同的签订、加入互联网连接合同、其他必要的准备及通信费用,并承担自己的费用和责任因此,在使用本服务时产生的损害等,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2.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应事先承诺以下事项。
    1. 本公司网站有一个页面,用于收集和记录管理利用本公司网站的用户信息的技术“Cookie(cookie)”,以帮助用户方便。
    2. 在用户的电脑上设置了拒绝曲奇的情况下,一部分本服务无法使用。

第7条〈著作权、知识产权等〉

  1. 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通过本服务提供的著作等用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者个人的私人使用范围以外的目的。
  2. 除非有特别规定,本公司网站上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各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各内容的提供者所有,另外,作为各内容的集合体的信息、服务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3. 使用者在未经本公司或该信息的权利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以使用者自己的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复制利用本服务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并将其出版、广播等,不论该方法如何,都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8条<提供信息、服务>

  1. 通过本服务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内容,本公司在那个时候可以合理提供。
  2. 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更改或追加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另外,不保证通过该变更或追加,能够维持变更或追加前本服务的所有功能和性能。
  3. 本公司在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可以停止或中断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尽可能提前通知用户。
    1. 进行本服务相关的计算机系统的检查或维护作业时
    2. 计算机、通信线路等因故障、误操作、过度访问集中、非法访问、黑客攻击等事故而停止的情况
    3. 因火灾、停电、疫病、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无法运营本服务的情况
    4. 此外,本公司合理判断有必要停止或中断本服务时
  4. 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即可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5. 对于本条对使用者造成的不利、损害,除本公司故意或过失外,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9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持有、管理、利用〉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申报的个人信息(以下称为“个人信息”。)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本公司取得的个人信息的种类。
    1. 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性别、邮件地址、其他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申报的事项
  2. 本公司为了以下目的使用个人信息。但是,当用户提出中止使用的申请时,本公司将在业务、运营上没有障碍的范围内中止使用。
    1. 活动预约的受理、运营及相关联络
    2. 意见、感想、问卷调查等的委托
    3. 营销数据的政策制定
  3. 为了使用本服务,用户提供的信息以及使用本服务的信息,用判断为合理的方法,进行适当的管理。
  4. 本公司不将用户注册的个人信息用于本规约规定的目的以外的目的,也不提供给第三方。但是,以下情况不在此限。
    1. 事先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
    2. 根据法令的规定需要公开、提供的情况
    3. 需要保护公众生命财产等重大利益的;
    4. 提供给委托杰伊亚尔名古屋高岛雅活动预约运营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外部业务委托公司时
    5. 对于在本公司商业设施开店的店铺的紧急事项或咨询,需要与用户联系时
    6. 实施商品销售、服务提供所需的情况

第10条〈免责・非保证事项及使用者的责任〉

  1. 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对于使用者所受到的以下损害,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过失,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使用者利用本服务进行的一切行为造成的损害
    2. 通过本服务提供的服务未到达用户或因到达延迟而造成的损害
    3. 因意外的非法访问等行为而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
    4. 因使用本服务而违反日本或外国法令而对使用者造成的损害。
    5. 关于本服务的使用,使用者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纠纷(不限本服务内外。)的情况下,使用者产生的损害
  2. 本公司对因天灾、地变、火灾、罢工、通商停止、战争、内乱、疫病、传染病流行及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本规约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时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或不利之处概不负责。
  3. 本公司对以下各号的事项不作任何保证。
    1. 关于本服务的内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等
    2. 本服务不会发生中断、中止或其他故障
  4. 使用者因违反本规约及其他不正当或不正当手段对本服务造成损害时,使用者应赔偿本服务的损失。

第11条〈分离可能性〉

  1. 即使本规约中的任一条或其一部分被判断为无效或无法执行,该判断也不会影响其他部分,本规约的剩余部分继续有效且具有执行力。本公司及用户同意,根据该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部分的宗旨,努力确保与之同等的效果,并受修改后的本规约的约束。
  2. 即使本规约中的任一条款或其一部分因与某用户的关系被判断为无效或无法执行,也不会影响与其他使用者关系中的有效性等。

第12条〈准据法〉

关于本规约的成立、效力、履行及解释,适用日本法。

第13条<管辖法院>

  1. 与本服务相关的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发生问题时,应与用户真诚协商并解决。
  2. 不管前款的规定,即使协商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名古屋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的专属管辖法院。

第14条〈咨询〉

  1. 用户对本公司的联系方式如下:
      (株)JR东海高岛屋营业企划部营业企划组
     052-566-1101(代表)
     咨询表格
     https://www.jr-takashimaya.co.jp/contact/
  2. 本公司致力于回答关于本服务的用户的咨询,但除法令或本规约上本公司有义务外,本公司不承担回答的义务。
  3. 本公司不承担公开是否回答用户询问的标准的义务。

附则

2024年5月1日:制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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